事件概述:
我在缴纳职工社保时,按照规定,合规的自费部分超过1.2万就会自动启动大病医保。然而,当我自费部分达到1.2万时,大病医保并未启动。
发现过程:
经过咨询,我了解到在特定门诊报销中,有一部分药或耗材在报销前需要先自费一部分,这部分自费不计入大病金额累计中。我测算了一下,自费的部分大概只有80%左右计算入大病金额累计中,我们特定门诊社保报销开的发票和不在社保目录中完全自费的部分是分开开票的,因此我以为只要是社保报销的发票中的自费应全计入累计金额中的,但事实不是,就算报销单中的自费部分,有些是不计入累计金额的,打医保咨询电话说是有部分药和耗材就算是在社保报销目录中,但是他也得先自费部分然后剩下的部分才算自费部分,也就是说100元的药先必须自己费10元,然后90元才参考医保的比例报销,其实这些细节没有经历过的很难知道和理解。
避坑措施:
- 详细记录所有自费药和耗材的支出。
- 咨询社保部门了解哪些药或耗材不计入大病金额累计。
- 计算自费总额时,确保所有自费部分均计入大病金额累计中。
从实际的数据来看,自费部分要达到1.5万左右才会启动大病医保报销,所以我理解的1.2万有差异,所以自己花的1.2万并不代表累计大病金额就是1.2万,从我的报销来看我的情况是9月中才会启动大病医保报销,也就是说能用到大病医保报销的只有其3个半月,过完年又重新开始了。

